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负责本科实验教学指导工作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坚持践行学生中心,教学内容安排合理,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时代要求,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三)熟悉实验教学岗位工作业务,甘于奉献。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实验教学岗位任职年限,优先支持长期从事一线实验教学指导的实验技术人员。
(四)能够创新性地组织开展实验教学,设计创新性实验、指导学生实验的效果好,具有科学性、创新性、专业性、时效性、针对性。潜心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和学科竞赛活动,育人效果显著。
(五)积极参与实验室、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持续推进实验室的开放共享,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申报评选方式
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每个单位限推荐1位“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候选人,经学校遴选后,最终确定1位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参与评选。获评的候选人市教委将进行表彰,并予以相应政策支持。
四、申报要求
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需填报《“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申报书》,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和盖章后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62751418
附件:
1.《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申报书》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