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前,采购人应事先准备好安装地点和条件,以免延误到货、验收和索赔(到港日之后60-90天内发起);到货后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等事宜;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凡合同中要求提供验收报告的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提请进口办进行验收复核。
验收过程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要求等情况,采购人应及时通知进口办和外贸公司处理,如有需要,由采购人、外贸公司与供应商签署书面备忘录。待问题解决后,再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请使用以下模板:北京大学进口仪器验收报告样本(英文)20241113
对于国家规定的需要实施法定检验的进口产品,需要属地海关官员、用户和卖方工程师三方到场,才能开箱、验收;
进口设备的包装箱需要保留至少一年,以备返修或索赔之用。
以上手续由进口管理办公室协助办理。联系人:马志远、杜卓、邢雪薇,电话:62751412、62765115,公邮:[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