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学校委托化学学院统一负责联系处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事宜,办公地点在化学学院器材室化学试剂库,联系人:李晖,电话:51707。
⑵ 您在要处理危险化学废物时,可与您单位危险化学废物处理负责人联系,或直接到化学学院办理开户手续,以便网上提交“废液处理请求”时使用。
⑶ 您在暂时存放危险化学废弃物时,应将其分成两大类:废液和瓶装化学试剂。
⑷ 其中废液又分为一般有机物、一般无机物、含卤有机物三类,需分别装在废液桶(可从化学学院器材室化学试剂库领取)内。废液装好桶并通过化学学院器材室的物资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处理请求”(化学学院主页-服务导航中的器材室)后可送至化学学院,化学学院有专人负责回收。
⑸ 瓶装化学试剂如需报废,应将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分开清点后分别装箱保存,并将报废瓶装化学试剂清单送至化学学院器材室或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清单中需要注明您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详细地址。待化学学院与处理厂联系好后,将通知您将报废试剂送往化学学院的具体时间。